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服務學習一
Student Service Education (Ⅰ) 
開課學期
102-2 
授課對象
社會科學院  社會工作學系  
授課教師
鄭麗珍 
課號
SW1001 
課程識別碼
310 0011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帶 
上課時間
 
上課地點
 
備註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55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22sv310_1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服務課程為必修,零學分,凡本系大學部學生一年級下學期修習服務課程(一),二年級修習服務課程(二),三年級修習服務(三)。修習服務課程該學期每星期以一小時為原則,其服務總時數不得少於十六小時。服務(二)、(三)若於暑假服務時,則服務總時數不得少於二十四小服務課程(一)以維護本系館及其周邊環境整潔美觀為工作範圍;服務課程(二)、(三)以參與社區工作、社會公益性團體之志願工作或學生社團之校外服務為原則。
服務課程之開課以二十人一班為原則,服務課程(一)之任課教師為本系大一必修課任課教師;服務課程(二)、(三)之任課教師依本系輪教原則擔任。
每一班服務課程由領取研究生助學金之研究生助理擔任小組長。小組長之職責為協助老師督導服務之進行。
服務課程(一)之工作分配由系主任、任課教師、小組長與本系館管理員商議,將本系系館及其周邊環境劃為若干區域,分配學生清理;服務課程(二)、(三)之服務單位及內容由任課教師規劃並督導其服務之進行。
服務課程(二)、(三)之服務時數認定由本系設計統一之服務記錄表,由學生提請服務單位督導人員簽署,交小組長簽署後,於學期末交任課老師核定成績。
修習服務課程之學生除公假外,均不得曠課,不能出席者應請假且事後補足服務時數,否則以曠課論,每學期曠課五小時以上者須重修。遲到十五分鐘以上者,以曠課論。
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送院、共同教育委員會核備後自九十
四學年度入學者開始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 

課程目標
1、協助系館環境清潔。
2、學習服務精神。 
課程要求
1、準時參與服務學習課程,同學要注意自己的服務總時數,不得低於十六小時。
2、服務學習課程每週皆會點名,同時助教會檢查同學打掃狀況。請盡量不要代為點名,有事要提早離開,請事先告知助教。
3、若同學有請假之需求,請事先告知課程助教,並另與助教約時間補打掃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